山东首张全国“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获批

[提要] 6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山东省电子商务支付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了我省第一张许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互联网支付”业务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编号:Z2011037000013)。


“联行支付” 畅行天下
山东省电子商务综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获得
山东省首张全国范围的“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


  大众网济南6月29日讯(记者尹海洋) 6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山东省电子商务支付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了我省第一张许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互联网支付”业务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编号:Z2011037000013)。从此山东省电子商务支付平台(以下称“联行支付”,网址:http://www.ecpay.cn)将面向全国提供互联网支付服务。
  作为山东省的企业获得了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后,意味着过去单纯由省外支付机构抢夺山东省互联网支付服务市场的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联行支付”将立足山东,走向全国,为电子商务领域提供更专业、更便捷、更安全、更完善的支付服务。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电子商务综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由省经信委(原信息产业厅)批准的我省最早运营网络支付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一直致力于“联行支付”的建设和运营,为各行业、企业提供安全、便捷、专业的电子商务支付服务。凭借全面、专业的技术和服务优势,为创造公平、诚信的电子商务环境和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这次《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获得,使“联行支付”平台正式纳入国家监管体系,在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备付金管理等方面更加系统规范,使网络支付达到监管部门的安全要求,有利于山东省第三方支付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山东省电子商务推进中心主任、山东省电子商务综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新建表示:《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获得是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的新的里程碑,随着互联网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时代的到来,网络支付是一种变革,是一种趋势,互联网支付改变商品流通和商品交换的形式和企业的运营模式,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山东省是经济大省强省,有良好的产业基础,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调整结构,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联行支付”的全面发展,首先要服务山东经济。“联行支付”将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行业相结合,建立山东省电子商务支付平台,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做好支撑服务,形成全方位的电子商务支付体系。其次服务社会民生。据董新建介绍说:目前,我们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正在积极建设“山东省公共缴费平台”,这是全国率先尝试全省规模的公共缴费平台,平台基于互联网和3G宽带网络快捷、方便的优势,与更多的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合作,分步实现水、电、燃气、供热、交通、通信、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费用的网上缴纳,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快捷、高效、方便的公共缴费平台,实现真正的“一站式缴费服务”,让用户随时随地的缴纳各种费用,及时查询缴费过程,打印缴费凭证,做到灵活方便、安全可控。
  山东省电子商务综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以后,依靠“联行支付”业务平台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和公众对电子商务支付的需要,形成良好的资金循环,降低网上交易风险,增强我省对第三方支付行政区域管理和安全控制能力,促进网上交易与实体市场的互动发展,为我省企事业单位电子商务支付应用提供良好的运营条件。山东省电子商务综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充分用好《支付业务许可证》赋予的合法地位与经营范围,立足山东,辐射全国,把企业做大做强,成为国内一流的支付机构。
  背景链接 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通过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交易支持平台。由独立的第三方平台作为中介,在网上交易的商家和消费者之间作一个信用的中转,通过改造支付流程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彼此对双方信用的猜疑,增加对网上购物的可信度。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第三方,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相对于传统的资金划拨交易方式,第三方支付可以比较有效地保障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环节,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在不需要面对面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形式中,第三方支付为保证交易成功提供了必要地支持。